为持续净化医院行业风气,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医疗环境,深入推进“云南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德宏州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行动”“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活动”,践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遏制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医疗行为发生,切实做好“清廉医院”建设工作,结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要求,德宏州人民医院将于2022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开展不规范医疗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现特向社会各界征集不规范医疗行为线索。
一、征集线索内容
在诊疗过程中,发现医院、科室或医护人员出现"靠医吃医"、欺诈骗保、过度诊疗、不合理用药、虚假治疗、放宽手术指征、放宽输血指征、串换耗材、虚列耗材收费、越级手术、分解住院、出具虚假报告单(含床旁检查、检验项目)、收受红包、回扣等违反“九项准则”的违规违纪行为。
二、举报方式
发现或知悉以上不规范医疗行为线索的,可通过以下途径向医院举报:
(一)通过举报箱或来信来访举报
举报箱设于医院门诊楼大厅前;来信来访地址:芒市勇罕街13号 德宏州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6号楼四楼)。
(二)通过电话或网络渠道举报
专项整治期间(2022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可于工作日上班时段致电0692-2197825举报;专项整治结束后,转由0692-2197835持续受理相关举报线索。
举报邮箱:dhzrmyyyhb@163.com
三、审定确认
举报人提供的相关举报线索需有具体指向和相关事实证据支撑,提倡实名制举报。
对于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省、州医疗鉴定,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仅列出违纪违规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不予受理。
四、责任追究
德宏州人民医院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举报材料严格保密,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泄漏举报人身份信息、举报内容,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利用举报途径捏造事实、诬陷他人或编造虚假信息、谎报情况的,将依法追究举报人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上报有关部门及时查处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通告由德宏州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负责解释。
中共德宏州人民医院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