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修须知及相关管理规定
一、进修人员条件
1.须具备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医师必须获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医技、药学、病案统计须获得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2. 对患有传染病、慢性疾病、结婚、怀孕、哺乳期、照顾病人的医师以及在进修期间有晋升、调动、考试、上学等特殊情况者,不予以接收进修。
二、进修申请流程
(一)表格下载:
在我院官网(www.dhzyy.com)通知公告下载进修申请表,按表填写后由原单位同意并盖章,携进修人员申请表、相关资格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至我院医务科报到审核;
(二)进修办理:
1.进修接收时间为每年3月份、9月份的第一个星期的工作日。
2.办理进修结业日期固定为结束月份月末三个工作日,非本人、逾期将不予以办理。
3.医院将根据进修人员实际进修学习时间进行证明及证书分类发放,进修学习满三个月以上方能获得进修结业证,小于三个月为学习证明。
(三)科室审核:
进修人员携医院所需提交的审核材料至所进修科室进行审核,科室同意接收,主任在《进修申请表》签字后,到医务科完成报到。
三、进修人员请假规定
(一)进修学习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
(二)病假:三天以内由科室审批,超出三天持我院或省级三甲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病历,填写《进修人员请假申请表》到医务科备案,超过一周应顺延培训。
(三)事假:三天以内由科室审批,超出三天必须由原单位主管部门出函请假(凡来电报、电话请假一概无效,否则按旷工处理),填写《进修人员请假申请表》到医务科备案,超过一周应顺延培训(累积超出三天按超出三天管理)。
(四)学习期间无探亲假、寒暑假、教学假,进修期间不准私自换班,有特殊情况可请事假。请假超时不归者按终止进修处理。
四、进修人员工作要求
(一)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为己任,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保护患者的隐私和秘密,对患者应一视同仁。
(二)廉洁行医,不得利用医疗工作之便与患者拉关系,收受钱、物;不得收受药商、厂家的回扣。珍惜自己的人格,维护医院的声誉及医务工作者的尊严。
(三)进修人员来院后,如在三个月内表现不符合要求,科室可提出意见,经医务部同意,报医院批准,将终止进修,退回原单位。
(四)爱护我院公共财物和科技资料,不得收藏、携走我院病历、心电图、病理切片及影像学资料等各种资料和标本,如有违纪者则终止进修,退回原单位。
五、进修结业计分考核
我院对进修人员采取计分考核管理,执行百分制,公共考核占80分,培训学术占20分,详见《进修人员结业考核评分表》。进修结束携《德宏州人民医院进修人员申请表》至医务科办理结业,进修结业考核总分不满60分不予办理结业。
六、进修人员必须服从医院各项医院规章制度,违反相关制度造成任何后果由个人承担并将不予办理结业证书。
七、进修期间若发生时间及科室变更、增加进修科室、延长进修时间,需提交单位相关部门书面申请至医务科备案。
八、进修人员需要注重进修期间各项安全问题(包括宿舍安全管理)。
九、联系地址、电话
地址:芒市勇罕街13号
医务科:0692-2139062
德宏州人民医院进修人员承诺书
我严格遵守《德宏州人民医院进修人员相关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该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人签名(摁手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