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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 千万不要采摘误食!一图速读识别有毒野生菌

作者:德宏州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3.06.15 字体: [小] [中] [大] 来源:德宏州人民医院 浏览:21856

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夏季食品安全

预警通告  

夏季气候炎热,食物易腐变质,加之野生菌陆续上市,食物中毒风险增加。为防范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德宏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夏季食品安全预警通告如下:

一、预防野生菌中毒。

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不认识的菌类;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一定要炒熟、炒透,不食用凉拌野生菌;不把不同品种的野生菌混炒;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学校、单位、工地食堂、婚丧宴请和会议涉及集体用餐的场所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

二、预防植物性食物中毒。

不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来历不明或辨别不清的野果、野菜。每年5-6月是儿童误食野马桑中毒高发季,野马桑果实形似桑葚但全株有毒,误食15-60克即可致中毒,发作快且无特效解毒药。家长应加强对儿童的教育和监护,尤其是在郊区和农村地区,应严防儿童玩耍时误采误食野马桑果。家庭烹饪四季豆时,要煮熟煮透,切忌急火快炒。

三、预防草乌、附子中毒。

草乌、附子为毒性中药材,不是食品,不能作为普通食品当药膳食用。口服乌头碱0.2毫克可出现中毒症状,3-5毫克可致死。强烈呼吁消费者不采、不买、不卖、不私自加工、不聚众煮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及其制品(包括自制的泡酒),以防中毒。

四、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

学校食堂、旅游景区等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履行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把供餐准入、原料采购、贮存使用、加工操作、运输配送各道关口。全面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健康检查,严格做到“食品安全五要点”:保持清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在安全的温度下保存食物、使用安全的水和食物原料。

五、谨慎消费散装白酒。

消费者应通过合法渠道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白酒,选购时要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并索取票据。不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等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

六、农村集体聚餐要报备。

农村集体聚餐主办方要自觉履行报告义务,及时向辖区村(社区)报备,认真落实《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各项要求,保持宴席场所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不使用劣质、变质、有毒有害、感官性状异常的原辅材料,正确加工贮藏食物,做好餐饮具、用具的消毒保洁。妥善保管醇基燃料等有毒有害物品,以防误食引发中毒。

七、网络订餐需谨慎。

网络订餐要认真查看商家证照信息、店铺评价,尽量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好、距离近的餐饮服务单位订购,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餐后要检查食品包装是否完整、食材质量是否新鲜等,及时食用、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食品等高风险食品。

八、积极制止餐饮浪费。

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完善管理措施、做好科学备餐,细化节约举措、引导合理点餐,创新服务方式、倡导文明消费,争做抵制浪费的“推动者”;单位食堂要争做珍惜粮食的“带动者”;广大消费者要做抵制餐饮浪费行为的“传播者”“示范者”,争做“光盘行动”的“践行者”,避免暴饮暴食,倡导健康饮食。

就餐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就诊;保存好可疑食品样品和消费票据、就诊记录等相关凭证,便于诊疗或维权。

德宏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


对云南人来说

没有吃过野生菌的夏天

是不完整的!


雨季来临

又到了一年一度

野生菌大量采摘上市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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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

不是所有的野生菌都是山珍

美味背后也“暗藏杀机”

每年“食菌季”

因食用野生菌中毒、死亡事件屡屡发生


那么

哪些野生菌有毒呢?

这份权威吃菌手册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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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这些野生菌

千万不要采摘和食用

有毒!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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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云南疾控公众号  德宏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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