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为贯彻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保障您和家人的安全,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根据国务院、省、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特作如下通告:
一、所有进入我院区域的人员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码亮码、保持安全距离,不聚集不扎堆。请如实告知工作人员流行病学史及病情,如因隐瞒导致疫情传播和扩散,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门诊就诊须知:门诊实行实名制挂号,就诊时请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有序就诊。
(一)发热患者(体温≥37.3℃),健康码呈黄码或红码人员,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出现过阳性病例社区(村寨)及境外旅居史人员,抵边村寨等特殊人员请主动到发热门诊就诊。
(二)需要进行经上呼吸道及上消化道等操作的门诊病人,如胃镜、支气管镜、喉镜等检查;或近距离操作,如眼底镜、裂隙灯检查的患者,需持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到预检分诊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凭就诊凭条和核酸检测报告就诊。
(三)其它普通门诊患者需持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到预检分诊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凭就诊凭条和核酸检测报告就诊。
三、门诊新增5混1咽拭子采样项目(暂时只能现场开单),收费标准20元/人次;发热门诊及急诊患者除外。
本通告与医院其它疫情防控措施不一致时,请以此通告为准。德宏州人民医院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做出实时调整,此通告于2021年12月1日零时开始执行。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德宏州人民医院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