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德宏州医疗保障局 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综合诊查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德医保发〔2026〕8号)、《德宏州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调整阴茎假体置入费等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文件规定,对综合诊查类、超声检查类、放射治疗类、精神治疗类、妇科类、眼科类、体被系统类、骨骼肌肉系统类、甲乳类和淋巴结清扫、心血管系统类、泌尿系统类、神经系统类、呼吸系统类、麻醉类、血液系统类、康复类、物理治疗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整合规范,同步终止“挂号费”等 2480 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所涉及项目于2026年5月30日零时起执行。现将我院综合诊查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的公示如下:
附件1:综合诊查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xlsx
附件3:“简单手术特殊刀使用费”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修订表.xls